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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符國學員守則

  1. 每月上四堂課,原則上每週安排50分鍾
  2. 請假注意事項:
  3. 事假-必須在前一天告知,得予同一週內安排補課,當天告知無告知以曠課論
  4. 病假-可當天請,但請在同一週安排補課
  5. 曠課-曠課不予補課
  6. 請長假(事假)-得以保留學籍三個月,超過此限不予保留

 每月第四次發給繳費單,請於下一次的第一堂課繳納下一月學費

 在園區請勿嘻鬧,以免影響其他小朋友上課

 請愛惜園區所有公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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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珊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